□本報記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佈4起毒品犯罪及1起吸毒誘發的嚴重犯罪典型案例。5起案例中,販賣、運輸毒品罪犯熊東平,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犯肖文中,運輸毒品罪犯楊永樹,故意殺人罪犯龔興富均已被依法執行死刑。
  “熊東平等販賣、運輸毒品案,肖文中等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楊永樹等運輸毒品案3起案件,都是長途販運毒品或者自行製造、運輸毒品案件,是毒品交易鏈條中的上游犯罪。”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說。
  罪犯熊東平起意販毒並聯絡毒品交易的上下家後,遙控指揮兩名同伙兩次到廣東省東莞市、汕尾市等地購買毒品運至浙江省溫州市販賣,共計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4740餘克、海洛因3700餘克。罪犯肖文中為製造毒品,租用地下室作為制毒場所,指使他人購得制毒原料,糾集同伙制出大量甲基苯丙胺液體,併進行提煉結晶,被查獲的甲基苯丙胺固液體共計21988.5克,其中甲基苯丙胺含量在24%至65.4%之間的達8000餘克。罪犯楊永樹籌集18萬元購毒款,糾集他人從北京前往廣東東莞購買甲基苯丙胺770餘克,後攜帶所購毒品駕車回到北京,被警方查獲。
  據介紹,熊東平等人所販賣、運輸的毒品數量巨大,社會危害極大,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行最為嚴重的主犯或是累犯和毒品再犯,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應依法從重處罰。法院對3人依法判處並核准了死刑。
  近年來,隨著毒品消費市場的持續膨脹,零包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增長迅速。孫軍工透露,人民法院歷來高度重視從嚴打擊發生在毒品消費環節的犯罪,以遏制毒品問題的滋生蔓延。
  記者註意到,今天公佈的高鶴、潘德虎販賣毒品案就是一起直接向吸毒人員販賣毒品的案例。高鶴、潘德虎購得甲基苯丙胺25.03克後向吸毒人員加價販賣時被查獲。二人販賣毒品數量較大,社會危害性大,且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高鶴還系累犯。法院依法對高鶴從重判處有期徒刑9年,判處潘德虎有期徒刑8年6個月。
  今天公佈的龔興富故意殺人案是一起因吸毒誘發的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罪犯龔興富吸毒後深夜回到家中,次日早上因給年僅4個月的兒子穿衣服等瑣事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瞬間產生殺人之念,持菜刀接連將女友和兒子殺死,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法院依法對其判處並核准死刑。
  “這種吸毒後殺害、傷害親屬的案件近年來時常發生。”孫軍工指出,毒品次生危害有加劇之勢,主要表現就是因吸毒誘發的侵財性、暴力性犯罪頻發。有的犯罪分子為獲取吸食毒品所需資金而實施盜竊、搶奪、搶劫等犯罪,有的犯罪分子吸食毒品後行為失控,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吸毒誘發的次生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加大打擊此類犯罪力度、依法懲處犯罪分子的同時,註重寓教於審,提高社會公眾對毒品危害的認識。”孫軍工說。
  本報北京6月25日訊
  (原標題:次生危害加劇吸毒殺親案時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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