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李亞坤 深圳世界之窗的色狼保安猥褻女網友,路過大學生見狀救下女網友,打傷該保安。該保安因猥褻女子被處行政拘留五天,見義勇為的大學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刑事拘留,警方認為大學生將保安打成輕傷,行為存在“過度”的嫌疑,按相關法律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目前南山警方已將案件提交南山區檢察院審查。    
  保安約會女網友
  據劉小姐介紹,她住在世界之窗旅游園區附近,早前幾天,一網友和她聊了幾次後,就約她出來玩。7月1日,兩人約好在當晚去世界之窗參加啤酒節活動。
  劉小姐沒有多想,當晚8點左右,她帶著一名女性朋友,對方也帶著一名男性朋友,四個人一起在世界之窗旅游園區附近的商場門口碰頭。
  據劉小姐介紹,這名網友自稱是做服裝生意的,但他卻帶著他們一起從世界之窗的員工通道,進入到世界之窗裡面,沒有買票。他們在裡面喝啤酒,聊天。整個過程都比較正常,雙方也並沒有親密的舉動。
  劉小姐稱,晚上11點散場時,由於她的朋友住在福田,便由該網友的男性朋友將其從世界之窗大門送出。而她住在園區附近,網友就稱送她走側門小路回家。
  劉小姐說,那天她雖然喝了很多酒,頭很暈,但神志比較清醒。走到一個僻靜的丁字路口時,明明應該往右走,但對方卻抱住她,要帶她往左走。
  路遇女子遭猥褻 大學生伸援手
  23歲的小塗剛從四川某職業技術學院畢業,6月29日才和同學小蹇一起來深圳,計劃在深圳找工作。
  事發當晚,他們倆也到世界之窗參加啤酒節,散場之後在園區內游玩。“遠遠的,看到有個男的在拉一個女的,女的在推,聽到那個女的說,‘我們是第一次(見面),不要這樣。’”小蹇說,他和小塗都看見男的拽著女的往一條僻靜的小道去。
  “我當時就覺得不對勁,女的明顯不願意,那男的還拉著往僻靜角落裡走。”小蹇說,他和同學小塗一起跟了上去,看見男的不停在摸那女孩,女的在反抗。
  劉小姐還告訴南都記者,這名網友在這個過程中,曾親她的肚子,用手撫摸她的下體,對她進行猥褻侵犯。由於酒喝得很多,後來她都無力去推開這名網友。
  正在此時,小蹇和小塗上前問她需不需要幫忙。“我當時回答說想一個人回家。”劉小姐說,此時有人伸出援手她非常欣喜。
  色狼被摔骨折 大學生遭刑拘
  聽了劉小姐的回答,小塗便上前拉劉小姐的胳膊,要實施猥褻的男子放手。但小蹇說,男子不僅沒有放手,反而讓他倆不要管閑事,並稱他是園區的管理人員。雙方由此發生推搡,男子站立不穩,坐在地上。
  小蹇說,男子倒地後,稱腿摔斷了,他還以為對方在撒謊。於是他們與劉小姐一起離開世界之窗旅游園區。“走的時候,小塗還跟那個男的說不要追上來,否則會報警。”小蹇說。
  等三個人找到世界之窗的出口時,卻被工作人員攔下,受傷男子已經坐在門口的出租車內。見三人出來,男子報了警。隨後男子被送進醫院打石膏,小塗等三人則被帶到了沙河派出所接受調查。
  警方證實,這名網友宋某要系世界之窗旅游園區的保安,32歲。經法醫鑒定,該保安受輕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小塗隨後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建議雙方先行調解
  據劉小姐介紹,案發當晚,警方給她作筆錄的時候,她就說過,宋某要有摸她大腿等違背她意願的行為,而小塗是在她受到侵犯的情況下,對她伸出援手的。
  劉小姐稱,警方則強調說,對方受了傷,並建議他們先進行調解。當晚受傷男子打了石膏,從醫院返回派出所時就提出要他們賠償醫葯費5萬元,小塗當場拒絕,認為自己並無過錯。調解就此終結。
  劉小姐說,得知小塗被刑拘之後,她曾努力希望與宋某要和解。
  “我很愧疚,一個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為了幫助我,惹了這麼大的麻煩,如果真的判刑,以後就業、生活都有影響。”劉小姐說,她也為此多次與宋某要短信電話溝通,希望能與對方達成諒解。
  但是對方提出,他們必須要承擔他全部的醫療、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估計至少要十幾萬元。在劉小姐看來,對方這是獅子大開口,雙方根本不可能達成一致。
  女事主堅持追責 猥褻男終被行拘
  劉小姐說她想不通,實施猥褻的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獅子大開口索要醫療費。而見義勇為的人,反被刑事拘留。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男子對她實施猥褻的法律責任。宋某要在得知劉小姐的訴求後,在7月11日發來威脅短信,稱也要她“嘗嘗斷腳的滋味”。
  7月12日,南山警方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認定7月1日23時許,宋某要在世界之窗啤酒節現場附近對受害者劉小姐進行猥褻,作出對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
  爭議

  見義勇為為何要被刑事拘留?
  母親:是否再遇這種事就不要去管了呢
  案發之後,小塗的母親也趕到深圳。她說,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警方多次詢問他們能賠多少錢。她感到不可理解,此案發生之後,警方遲遲未對猥褻者進行處理。而卻一味要追究見義勇為者的責任,要求他們賠償。“是不是再遇到這樣的情況,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去管了呢?”小塗的母親說起來倍感委屈。
  律師:是否需承擔責任要看具體情況
  廣東君一律師事務所律師管鐵流表示,在制止犯罪的過程中,造成對方受傷,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關鍵在於,是不是在已經阻止對方繼續實施犯罪的情況下,還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如果是這樣,肯定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是制止對方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將對方推倒,造成對方受傷,並不應該被追究責任。
  對於當日現場推搡的情況,小蹇和劉小姐兩名目擊者,都向南都記者表示,小塗只是將宋某要推開,雙方的推搡也就是十幾秒鐘的時間,宋某要一屁股坐在地上。
  劉小姐還向南都記者強調說,在宋某要坐在地上之後,小塗絕對沒有再上前繼續攻擊毆打宋某要。隨後他們三個人就一起離開。
  警方:制止犯罪過程存在“過度”嫌疑
  不過,南山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的筆錄顯示,小塗承認在案發現場曾踢了宋某要,並有將宋某要踢傷的想法。警方認為助人為樂是好事,但是從此案的案情來看,小塗的行為存在“過度”的嫌疑,因此對其予以刑事拘留。
  南山警方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他們已經提請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該案,由該院決定是否批准逮捕。這名負責人強調說,對於小塗在此案中的助人為樂的出發點,他們也向檢察院進行了充分的解釋,希望該院在審查時予以考慮這一重要的情節。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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