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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線律師:紀元玲(江蘇恩和律師新竹二手餐飲設備事務所律師)
  錢女屎父母去世時留有房產,家中3個子女,父母去世時未留有任何遺囑。前年該房馬爾地夫產面臨拆遷,3個子女協商一致後將拆遷安置事宜委托給大哥代表我們處理。現拆遷完畢,拆遷補償款及拆遷安置房都已到位,但大哥卻一直霸占房屋及錢款,請問其他子女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紀律師:你們可以訴訟主張合法繼承權。我國《繼承法》明確規定:配偶、父母、子女為遺產繼承的第一順序人。只要繼承人未發生喪失繼承權的情況,都依法享有繼承權利。本案中,你們3個子女若都無喪失繼承權之情形,在父母未留有遺囑的前提下,均合法享有繼承權。同時,保管遺產的人,應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侵吞或爭搶。繼承人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室內設計協商處理繼承事宜。若未能達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盧女屎我與在南京註冊的某分公司發生貨款糾情趣用品紛,可我考慮到與北京總公司還另有經濟往來,不想將總公司一起列為被告,請問我可否只告分公司,有沒有法律規定,如果只告分公司會不會影響到法院的判決
  紀律師:分公司具備作為獨立的被告主體資格。根據《民訴法》條款和《民訴意見》規定,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分公司作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根據公司法規定完全具備了民訴法規定的上述條件,即:1、依法設立;2、領取營業執照。因此分公司也具有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資格,在訴訟中直接作為被告出現。至於在司法實踐中,權利人常常將法人、分支機構作為共同被告一併起訴,於法理亦有依據(參見《擔保法解釋》第124條)。但不論只起訴分支機構還是一併起訴法人、分支機構,都是以承認分支機構的訴訟主體資格為前提。
  翁先生:朋友向我借款用於水產養殖,也打了借條∩是後來虧損,現在已經無法聯繫上他本人,我找到他老婆,他老婆說兩人已經離婚了,但是我問到他們離婚的時間在向我借款之後,請問,我能否要求他前妻共同還款
  紀律師:可以。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根據你提供的借款用於水產養殖的情況,你要求他前妻共同還款是有法律依據的。
  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的饒奮斌律師。  (原標題:遺產保管人不得侵害 其他合法繼承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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